在向Blue Ribbon Bags報告行李錯運之前,您必須先通知航空公司 行李未到達航班終點。航空公司將向您提供追蹤資訊,您需要在下面提交行李錯運報告。
未交付的行李,包括航空公司提供的有效申報索引號,必須在飛機抵達後24小時內向BLUE RIBBON BAGS報告。對於24小時截止期限後提交的行李錯運報告,BLUE RIBBON BAGS服務將失效。如果航空公司沒有向您提供有效的申報索引號,在向我們提交報告之前,您需要聯繫航空公司並從航空公司獲取資訊。BLUE RIBBON BAGS不會向航空公司獲取申報索引號。 乘客有 責任在向我們提交行李錯運報告之前向航空公司獲取此資訊。
輸入來自您的航空公司行李聲明的以下資訊:
在航班降落後 24 小時內,向 Blue Ribbon Bags 申報行李遺失時,提交由航空公司向您提供的報告副本,以便完成錯運報告申報流程。如未在航班降落後 24 小時內提交由航空公司向您提供的報告副本,您向 Blue Ribbon Bags 提交的行李錯運報告將在 24 小時截止期到期時立即被拒,您將失去獲得行李尋回服務或滿意保證付款的資格。請提交此報告副本至 mbr@blueribbonbags.com 並將服務合約號填入主題行。以此處所述方式之外任何其他方式提交的航空公司證明文件都將視為無效提交,不會被視為向 Blue Ribbon Bags 提交行李錯運報告。 所有未添加證明文件的報告都將在航班降落後 24 小時期限屆滿時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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